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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打合同官司厉害律师 合同生效无效规定咨询
广州合同一方只有一人签字生效吗?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简单讲,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一般在合同的最前面列明,即“甲方:某某”、“乙方:某某、某某”……合同一方有多人但只有一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是否成立?
一、合同当事人只有两方的,合同一般不成立
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论有多少人,都只是合同的一方,如果该方当事人没有全部签字(在没有代理的前提下),则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的没有完成签字,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如果有多人的一方中只有部分人签字则合同对该部分当事人成立,则可以认定合同在已经签字的当事人之间成立,但是合同不能约束没有签字的“合同当事人”。
二、如果是三方协议,合同一般在完成签字的当事人之间成立
比如,甲方有一人、乙方有两人、丙方有一人,如果甲乙丙分别有一人签字,则:(1)一般而言,合同在甲方与丙方之间发生效力,因为甲方与丙方的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致;(2)如果没有乙方的存在则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合同不成立;(3)如果合同约定了乙方只有部分人签字的,合同对签字的人成立,则该三方协议在已经签字的人之间成立;(4)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任何一方不签字则合同不成立,则合同不成立。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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