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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即将施行,开网店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

2018-12-14 17:19:57发布   信息编号:613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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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早在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即将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定义,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第七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对于电商经营者而言,电子商务法从多个维度设置了法规准绳,用于促进其遵守法律与商业道德,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管理,打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等,很多条例都极具深水效应。淘宝店、微商等自然人经营者,都将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依法纳税。

方圆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国际。是一家进驻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的金融商务咨询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发行、 内外资公司注册转让、集团组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转让、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转让、前海公司地址托管协议续签、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转让及运营等服务业务;为投资深圳前海及上海自贸区的国内外企业、机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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