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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2019-06-25 15:20:24发布   信息编号:3562694  
公司: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经理(商业顾问)
所在地: 山东 - 济南,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嘉恒大厦b座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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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1)从事以上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4)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人60%以上。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向科技经济发展局产业处简要介绍企业及产品情况。(2)初审:根据企业介绍的情况由科技经济发展局产业处负责初审,必要时可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上报:根据初审结果,对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井提供相关材料。 (4)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经过审核后,上报济南市科技局复审,通过复审的转报山东省科技厅审批。 (5)审批:经山东省科技厅审查批准后,进行授牌、发证。 (6)复核:每年底由科技经济发展局产业处对企业进行复核。 三、高新的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一般企业按照25%征收) 2 高新技术企业是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 3 高新技术企业是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对于企业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4 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5 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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