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验证认证

学习2024年固定资产新规内容

2024-10-29 09:12:15发布   信息编号:13298801  
公司: 明伟源(济南)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牛居明(财务人员)
所在地: 山东 - 济南,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电建路1188号兴泉商业大厦D座
价格: 面议
联系: 微信:LL5520sL

电话:0531-86378960 手机:14763617876

固定资产新规:
1.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企业在2024年1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聚氨酯不超过500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技术按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2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其条件和标准为:
中小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免责申明:聚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聚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聚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