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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羟苯丙酯94-13-3备案登记A

2024-01-19 09:22:30发布   信息编号:13127543  
公司: 西安天正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经理(销售人员)
所在地: 陕西 - 西安,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南段紫郡华宸
价格: 面议
联系: 微信:a15667068829

手机:15667068829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JC、乙醇或乙YM易溶,在热水中微溶,在水中几乎不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96~99℃。
    鉴别 (1)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 取本品,加乙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μg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58nm 的波长处有吸收。
    (3)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图谱(光谱集852图)一致。
    检查   酸度 取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项下溶液2ml,加乙醇2ml与水5ml,摇匀,加溴甲酚绿指示液2滴,用NAOH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显蓝色,消耗NAOH滴 定液(0.1mol/L)不得过 0.1ml。
    
    氯化物 取本品2.0g,加水50ml,80℃水浴加热5分钟,放冷,滤过;取续滤液5.0ml,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NACL溶液7.0ml制成的对照溶液比较,不得更浓(0.035%)。
    
    干燥失重 取本品,置硅胶干燥器内,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的遗留残渣,依法测定(通则0821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少量,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HCL 5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类别 药用辅料,抑菌剂。
    贮藏 密闭保存。
药用辅料羟苯丙酯94-13-3备案登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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