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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巾16CFR1228测试 ASTM F2907报告

背巾设计用于在看护人的躯干支撑下,以直立或倾斜的姿势容纳最多两名儿童。它是为婴儿(足月儿)至体重 35 磅的儿童设计的(除非制造商表明其产品可以支撑更高的体重限制)。背巾由织物制成,有多种非结构化式样,有的采用吊床形状,有的则采用长条形材料缠绕看护人身体。

对背巾有什么要求?

该标准包括专用于背巾的性能要求、一般性能要求和标签要求。ASTM背巾标准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座位区的静态和动态负载测试-旨在确保结构完整性,紧固件滑动不超过允许的限度。

警告——旨在通过警告提醒护理人员注意婴儿跌落和窒息的危险,并促进安全使用背巾。

乘员保持力-旨在确保试验期间连接系统的滑动不超过允许的极限,并且乘员保持在运载工具中。

约束系统-如果包含约束系统,该测试旨在通过设定约束设计和连接强度的要求来防止坠落。

可燃性——旨在确保产品符合16 C.F.R .第1610部分的可燃性要求

该标准还包括:

(1) 洗涤要求,以确保收缩不会损害载体的性能;

(2) 木质部分必须光滑且无碎片;

(3) 禁止危险尖锐点和边缘的要求;

(4) 闩锁/锁定机构要求,以确保在测试期间,背巾保持在制造商建议的搬运位置;

(5) 标签的持久性和粘附性要求;

(6) 防止剪切、剪切和挤压的设计要求;

(7)对警告和指导性文献的要求。

《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对背巾有什么附加要求?

吊索运载工具须符合表面涂层、铅和(在某些情况下)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测试和认证、注册卡和跟踪标签的要求。

表面涂层极限:背巾不得涂有含铅量超过90 ppm(0.009%)的油漆。

铅含量限值:在任何可接触的部件中,背巾的总含铅量不得超过100 ppm(0.01%)。

邻苯二甲酸酯含量限值:含有设计、销售或旨在促进睡眠的塑化部件或具有设计、销售或旨在促进饮食的塑化部件的吊带载体,不得含有超过0.1%的以下八种指定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苄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PEN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HEXP)和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测试和认证:像所有主要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设计的产品一样,背巾必须由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以符合吊带标准和所有其他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根据该测试,国内吊索运输工具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出具一份儿童产品证书详细说明每个适用的规则,并表明产品符合这些规则。

产品和外包装标签要求: 耐用的婴儿或幼儿产品必须永久标记特定的标签信息,包括跟踪标签,在产品和包装上。

产品注册卡要求:此外,耐用的婴儿或幼儿产品需要有额外的产品标记产品注册卡附在产品上。这张图表总结了耐用婴幼儿产品必须满足的特定标签和注册要求。

背巾16CFR1228测试 ASTM F2907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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