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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解剂和填充剂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2023-06-02 09:44:37发布   信息编号:12817728  
公司: 西安晋湘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琼(销售人员)
所在地: 陕西 - 西安,莲湖区太奥广场
价格: 面议
联系: 微信:jx18192518040

电话:029-89543700 手机:18192518040

本品为低取代2-羟丙基醚纤维素。为纤维素碱化后与环氧丙烷在高温条件下发生醚化反应,然后经中和、重结晶、洗涤、干燥、粉碎和筛分制得。按干燥品计算,含羟丙氧基(-OCH2CHOHCH3)应为5.0%~16.0%。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在乙醇中不溶。

    鉴别  (1)取本品约40mg,置试管中,加水2ml,振摇使成混悬液,沿管壁缓缓加0.035%蒽酮硫酸溶液1ml,在两液界面处显蓝绿色环。

  (2)取本品约50mg,加水5ml,充分振摇,加氢氧化钠0.5g,振摇混匀,加甲醇(4:1)混合溶液10ml,振摇,即生成白色絮状沉淀。

    检查  酸碱度  取本品0.10g,加水10ml,振摇,制成混悬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5.0~7.5。

  氯化物  取本品0.10g,加热水30ml,在水浴中加热10分钟,趁热滤过,残渣用热水洗涤4次,每次15ml,合并滤液与洗液于100ml量瓶中,放冷,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10ml,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2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1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5.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1.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少量,搅拌均匀,干燥后,缓缓加热至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8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  羟丙氧基  取本品,照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通则0712)测定。如采用第二法(容量法),取本品约0.1g,精密称定,依法测定,即得。

    类别  药用辅料,崩解剂和填充剂等。

    贮藏  密闭保存。

崩解剂和填充剂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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