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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学习会计实操做账的班

2020-11-24 15:11:09发布   信息编号:11967163  
公司: 苏州上元教育
联系人: 常老师(业务经理)
所在地: 江苏 - 苏州,苏州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南路988号华邦国际七楼上元教
价格: 面议
联系: 微信:a17751090992

电话:0512-66572958 手机:17666667883

一、正确核算业务招待费
1.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就餐,会计核算上列“招待费”;
2.员工食堂就餐、活动聚餐、加班聚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
3.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
4.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
5.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
6.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
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列“工资薪金”;
8.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
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工会经费”。
二、用足扣除限额
1.设企业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
2.设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
那么,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Y×60%与X×5‰,即Y×60%≤X×5‰,通过推算得出Y≤8.3‰X,也就是说,在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能用足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三、有效分流业务招待费
1.按照税法规定,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为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倍(特定行业的60倍),具有更大的限额空间。
2.业务招待费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必要的招待活动,以达到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与形象,从而促进销售,然而,业务宣传费也具有与此类似的动机。
3.如果能够有效搭配,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之间的开支,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作用。
例如,企业经常向客户赠送烟酒、茶叶、土特产等礼品,这部分开支应纳入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但如果企业改为赠送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则这些礼品起到了推广宣传的作用,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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