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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知识产权代理 呼和浩特专利保护周期

2020-06-05 15:01:18发布   信息编号:11357304  
公司: 内蒙古嘉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学敏(业务经理)
所在地: 内蒙古 - 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电力家园
价格: 面议
联系: 微信:jxm13848719113

电话:0471-3289501 手机:13848719113

内蒙古知识产权代理 呼和浩特专利保护周期

专利申请联系人:姜学敏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这里需要给大家说清楚的是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除此以外,申请日还是下列限期计算的起算日:
1、申请日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间的起算日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2、申请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间的起算日
在一般情况下,专利行政部门是否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取决于申请人是否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而此项请求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出,否则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3、对专利申请文件主动修改的起算日
对发明专利申请而言,申请人可以在提出是指审查请求时(自申请日起3年内)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修改。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言,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4、申请日是缴纳发明专利专利申请维持费的期限起算日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专业高效、品质至圣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百年企业。服务行业涉及食品、农畜产品加工业、化工、机械制造业、计算机信息通讯业等行业。

公司主营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著作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托管、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申报等业务,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服务内容。

专利申请联系人:姜学敏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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